生吞遗嘱被罚5万 且已经构成了妨害民事诉讼
导读:近日在一场遗嘱继承案件庭审中,被告卢丙为销毁证据,竟将纸质遗嘱证据塞进嘴里吞下,不过因为此人行为已经构成了妨害民事诉讼,法院决定对卢某的三儿子处以5万元罚款。
生吞遗嘱被罚5万 且已经构成了妨害民事诉讼
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根据自己的财产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做个人的分派,并且于立遗嘱人死亡时能起到一定的法律效力的继承文件。
近日在一场遗嘱继承案件庭审中,被告卢丙为销毁证据,竟将纸质遗嘱证据塞进嘴里吞下,不过因为此人行为已经构成了妨害民事诉讼,法院决定对卢某的三儿子处以5万元罚款。这是怎么回事,居然这样公然的挑战法律?接下来跟着小编去看看吧。
生吞遗嘱被罚5万
近日,在大兴区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承办的一起遗嘱纠纷案中,卢家一共有4个兄弟姐妹。卢母于2001年过世后,卢父购买房屋一套,并立下遗嘱,载明“卢父去世后,该房屋由几个孩子中的老大继承”。
2016年卢父去世,老大便向大兴法院诉请判决父亲名下的房屋由其继承,老大代理人当庭提交遗嘱原件及2份生效法律文书作为证据材料,在法官确认后,交由兄弟姐妹几人确认,当老二将上述材料传递给老三时,由于最上面的遗嘱不慎掉落,不过老三并未将遗嘱放回原位。
而是假装拿眼镜盒,并趁机将遗嘱捏成团攥在手中。用复印件“偷梁换柱” 当庭偷吃遗嘱原件,遗嘱被“吃掉”并不影响此案的继续审理,不过因为芦老三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妨害民事诉讼,法院决定对卢丙处以5万元罚款。
在合议庭向卢老三核实的过程中,卢老三依然拒不承认自己偷吃、偷换了材料,并拒绝看庭审视频,并大声向法官表示自己不服。在法官宣布休庭后,卢老三拒绝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并且拒绝离开法庭,不断在法庭及楼道内大声叫嚷,称自己不服。
最终结果
最终卢老三被法警带离,主法官表示即便芦老三不签字,根据相关法规并不影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如卢老三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不过这份被“吃掉”的遗嘱尚有复印件和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即便没有遗嘱原件,也可认定案件事实。对于卢老三的这种公然挑战法律的行为网友们纷纷表示:
“还珠格格看多了吧,你以为你是小燕子吗?还吃纸。”
“销毁证据的行为,已经说明的证据的真实性。”
“这也太秀了,肯定会有备份的啊,这下亏了,估计不好吃。”